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2022年甘肃省工商培训学院预算及绩效目标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2-10

甘肃省工商培训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的批复》(甘财预〔2022〕2号)要求,现将你单位预算及绩效目标予以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各项会计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基础管理、严格会计核算程序,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保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省财政厅批复预算,进一步强化预算法律约束,无预算一律不得支出。预算执行中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严控预算支出级次,不得调整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预算科目和资金用途确需调剂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三、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甘办发〔2020〕28号)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带头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

四、统筹资金保障重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提高支出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基本支出预算资金要用于足额落实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工资福利政策。

五、严格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已列入预算的基本支出要依据规定程序拨付到位,列入单位预算的奖励性资金按组织、人社部门有关要求拨付支出;单位预算中工会经费40%部分由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集中管理,并按支出进度核拨省总工会,60%部分按原拨款渠道拨付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尚未纳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范围的,可暂使用预算安排的单位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代发,不足部分可按程序向省财政厅社保处申请垫付。

六、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单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各环节工作。绩效目标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办理。

七、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对资产管理的责任担当。

八、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及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相关规定。对必须清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要及时交回财政,严禁隐瞒、擅自挪用,其中: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全部清理交回财政。单位当年预算安排的经费原则上不再结转下年。

九、落实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主动做好预算公开工作。要在省财政厅批复本部门预算15日内,除涉密信息外,按规范的内容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单位预算信息。要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内容,推进会议、培训等经费的信息公开。要加大绩效目标公开力度,原则上除涉密信息外,各单位绩效目标要随单位预算同步公开。要对公开质量严格审核把关,提升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附件:1.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2.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2月10日

2022年培训学院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2022年甘肃省工商培训学院【事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来源于:办公室